≈≈中毅达600610≈≈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30) [2024-11-30]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85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董事长申苗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联合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联 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法 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报会 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对部分其他应收款坏账进行核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决议。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4-11-30]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86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表决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虽然涉及公司关联方,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予以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4-11-28] (600610)中毅达: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84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0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6,779,29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00,513,56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6,265,7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9.5703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8.052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51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110,400 94.0683 1,949,762 4.8126 453,400 1.1191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4,022,435 95.1446 2,303,462 4.0569 453,400 0.7985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135,500 94.1302 1,908,762 4.7114 469,300 1.1584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4,047,535 95.1888 2,262,462 3.9847 469,300 0.8265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112,000 94.0722 1,907,262 4.7077 494,300 1.2201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4,024,035 95.1474 2,260,962 3.9820 494,300 0.8706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089,400 94.0164 1,930,362 4.7647 493,800 1.2189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4,001,435 95.1076 2,284,062 4.0227 493,800 0.8697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7,968,600 93.7182 2,052,862 5.0671 492,100 1.2147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3,880,635 94.8949 2,406,562 4.2384 492,100 0.8667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125,300 94.1050 1,892,462 4.6712 495,800 1.2238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4,037,335 95.1708 2,246,162 3.9560 495,800 0.8732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7,986,600 93.7627 2,002,662 4.9432 524,300 1.2941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3,898,635 94.9266 2,356,362 4.1500 524,300 0.9234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129,000 94.1142 1,855,662 4.5803 528,900 1.3055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4,041,035 95.1774 2,209,362 3.8911 528,900 0.9315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057,000 93.9364 1,932,762 4.7707 523,800 1.2929 B 股 15,912,035 97.8255 353,700 2.174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3,969,035 95.0506 2,286,462 4.0269 523,800 0.9225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4-11-12]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81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4-11-12]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80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董事长申苗女士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1 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4、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4-11-12] (600610)中毅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83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 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 √ 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 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05 发行数量 √ √ 2.06 限售期 √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 √ √ 排 2.09 上市地点 √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 √ 议案 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 √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 √ √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6 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 √ √ 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 √ √ 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 √ √ 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 √ 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 11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10 中毅达 2024/11/18 - B股 900906 中毅达 B 2024/11/21 2024/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 见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邮政编码:02407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赵文龙。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 440 号金融街海伦中心 A 座 9 层 905; 联系人:赵文龙;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1 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2.00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2024-10-30] (600610)中毅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9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8 日和 10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 4 号资管计划”)及其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8 日和 10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8.21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5,028.62 万元实现减亏。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 号资管计划及其管理人信达证券,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公告涉及的股份发行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8 日和 10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截至 2024 年10 月 28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公司市净率为 254.21,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市净率为 1.97,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商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 2023 年发生商誉减值损失 4,998.67 万元,如果未来赤峰瑞阳所处行业经营情况的不利情况未得到扭转,或者赤峰瑞阳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没有达到预期,则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 -2,073,476,807.58 元。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9]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5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董事长申苗女士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4-10-29]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6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4-10-29] (600610)中毅达: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7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9 月产量 2024 年 1-9 月销量 2024 年 1-9 月营业 (吨) (吨) 收入(万元) 季戊四醇 37,626.74 38,349.98 40,106.01 三羟甲基丙烷 9,814.78 9,875.20 9,209.04 酒精 46,861.78 33,041.94 17,211.97 DDGS 饲料 39,561.25 40,433.23 8,163.16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9 月平均 2023 年 1-9 月平均 变动比例(%) 售价(元/吨) 售价(元/吨) 季戊四醇 10,457.90 9,903.15 5.60 三羟甲基丙烷 9,325.42 8,905.76 4.71 酒精 5,209.13 5,767.54 -9.68 DDGS 饲料 2,018.92 2,758.04 -26.80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原材料 2024 年 1-9 月平均 2023 年 1-9 月平均 变动比例(%) 采购价(元/吨) 采购价(元/吨) 液碱 886.34 958.21 -7.50 甲醇 2,195.09 2,209.19 -0.64 正丁醛 7,104.74 7,204.44 -1.38 玉米 2,181.15 2,564.35 -14.94 原煤 406.68 584.65 -30.44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10-29] (600610)中毅达: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8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12,497,460.55 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 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及其全资 子公司赤峰开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开瑞”)、赤峰东泉粮油购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东泉”)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收到的 政府补助累计 12,497,460.55 元。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 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经公司初步核算,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 瑞阳及其全资子公司赤峰开瑞、赤峰东泉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 12,497,460.55 元。其中:9,292,460.55 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本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 7.76%,3,205,000.00 元为与资产有关的 政府补助,占本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3.72%。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 获得 补助类 号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取得依据 补助 型 获得时间 主体 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1 科技创新奖 528,400.00 《关于下达赤峰市科技 赤峰 与收益 2024 年 5 月 27 日 补项目资金 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的通 瑞阳 相关 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提升外贸企 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4 赤峰 与资产 2 业竞争力专 1,600,000.00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 瑞阳 相关 2024 年 6 月 13 日 项补贴资金 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知》/银行回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重点产业发 《关于印发自治区 2024 3 展专项补贴 6,000,000.00 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 赤峰 与收益 2024 年 6 月 14 日 资金 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瑞阳 相关 政策清单的通知》/银行 回单 1,500,000.00 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2024 年 6 月 26 日 4 科技创新奖 《关于下达赤峰市科技 赤峰 与收益 补项目资金 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的通 瑞阳 相关 500,000.00 知》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 赤峰 372,069.67 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 瑞阳 2024 年 7 月 1 日 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 赤峰 与收益 5 稳岗补贴 1,508.86 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 开瑞 相关 2024 年 9 月 26 日 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 482.02 岗政策的通知》/银行回 赤峰 2024 年 9 月 26 日 单 东泉 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6 科技成果转 1,245,000.00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 赤峰 与资产 2024 年 7 月 4 日 化专项资金 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 瑞阳 相关 专项资金的通知》 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7 科技创新引 390,000.00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 赤峰 与收益 2024 年 7 月 4 日 导奖励资金 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 瑞阳 相关 奖励资金的通知》 8 科技创新奖 360,000.00 银行回单 赤峰 与资产 2024 年 9 月 23 日 补项目资金 瑞阳 相关 合计 12,497,460.55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 补助属于与收益及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尚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 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4-10-29] (600610)中毅达: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41元 每股净资产: 0.06046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6% 营业总收入: 8.1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5亿元 [2024-10-10] (600610)中毅达: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1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6,804,40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66,523,60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80,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9053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4.879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65,704,139 99.6925 586,462 0.2200 233,000 0.0875 B 股 5,200 1.8518 275,600 98.1482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65,709,339 99.5895 862,062 0.3231 233,000 0.0874 2、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5,249,139 80.4638 998,162 15.3008 276,300 4.2354 B 股 17,200 6.1254 263,600 93.8746 00.0000 普通股合计: 5,266,339 77.3960 1,261,762 18.5433 276,300 4.060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 2024 5,709 83.9065 862,0 12.6691 233,0 3.4244 年度会计师事 ,339 62 00 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 5,266 77.3960 1,261 18.5433 276,3 4.0607 司向关联方申 ,339 ,762 00 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表决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奇元、张诗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024-09-26] (600610)中毅达: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3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 果、财务状况,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16:00,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申苗女士、总经理全宏冬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蔡文洁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先生、独立董事季喜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现将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 1:公司原定的增发计划有什么新的进展? 回复:公司正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进展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问题 2:目前国家刚出台了支持并购重组的政策,请问公司目前有没有并购重组优质企业的计划? 回复:公司如有并购重组的计划及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 3:根据半年度财报,完成全年目标有无压力? 回复: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5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7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减亏。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业绩情况请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对长期关心、支持公司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欢迎广大投资者继续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上证 e 互动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 流 。 关 于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的 具 体 内 容 , 详 见 详 见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2024-09-21] (600610)中毅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 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 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 √ √ 度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 9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10 中毅达 2024/9/24 - B股 900906 中毅达 B 2024/9/27 2024/9/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 见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邮政编码:02407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赵文龙。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 440 号金融街海伦中心 A 座 9 层 905; 联系人:赵文龙;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9-21]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9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苗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9 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同意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 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2024-09-14] (600610)中毅达: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8 900906 |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改后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6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6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14 年 7 月 3 日经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 2014 年 11 月 21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公司 A 股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申集团”)承诺,公司 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不低 于 2.6 亿元,否则大申集团将予以双重补偿,并在公司 2014 年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向 A 股流通股股东送股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低于 2.6 亿元,且高于 2.1 亿元,那么大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股东追送 540.54 万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后的 A 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 10 股追加送股 0.5 股。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低于 2.1 亿元,那么大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股东追送 1,081.08 万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 A 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 10 股追加送股 1 股。 2.向公司补足现金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 经常性损益)低于 2.6 亿元,则低于 2.6 亿元部分(即 2.6 亿元减去实际净利润部 分),大申集团将向公司支付现金予以补足。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相关主体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提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潜在非流通股股东为大申集团、西藏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钱峰”,原名称“上海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乙”,原名称“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弘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做出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号 持有人名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称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 严格履行 件的流通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大申集团承诺: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 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2.6亿元, 大申集团就补偿现 1 大申集团 否则本承诺人将予以双重补偿,并在公 金 160,046,436.66 元 司2014年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人民币已于2015年8 完毕。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月6日转入公司帐 (1)向A股流通股股东送股 户;追送对价股份 如果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10,811,137 股 已 于 2015年8月18日实施 (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完毕。该项承诺已履 含非经常性损益)低于2.6亿元,且高于 行完毕。 2.1亿元,那么大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 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追送540.54万股 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后的A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10 股追加送股0.5股。 如果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含非经常性损益)低于2.1亿元,那么本 承诺人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 股股东追送1,081.08万股作为补偿,相 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A 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1 股。 (2)向公司补足现金 如果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 常性损益)低于2.6亿元,则低于2.6亿 元部分(即2.6亿元减去实际净利润部 分),本承诺人将向公司支付现金予以 补足。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24个 月内,如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则发 严格履行 行价不低于10元/股。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2 西藏钱峰 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 严格履行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3 江苏一乙 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 严格履行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本承诺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之日起2个月内根据与太平洋机电(集 截 至 2015 年 4 月 17 团)有限公司、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 日,上海东浩已完成 司、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6月10日签署的《关于上海东浩环保装 交易对方江苏一乙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浩”)股 已支付公司全部股 权处置协议》的相关约定,完成对上海 权转让价款共计人 东浩84.6%股权的收购(系指完成收购 民币3,544.67万元。 款项的支付与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 江苏一乙已于2015 年11月16日向公司 如果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前述收购,则 赔 偿 人 民 币 300 万 每延迟一个月,本承诺人应向公司赔偿 元。该项承诺已履行 人民币100万元(延迟时间不足一个月 完毕。 的按一个月计)。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非流通股东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核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 大申集团将向公司无偿赠与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 毅达”)100%股权(根据银信评估以 2014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 [2014]沪第 158 号《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拥有股权无偿赠予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厦门中毅达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3,415.03 万元),作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用于支付股改对价的部分成本。 公司将用上述资产赠与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20 股 的比例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357,091,535 股变更为 1,071,274,605 股。 自 2014 年 11 月 25 日股改实施完毕以来,公司不存在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 的股本结构变化,也不存在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2024-09-13] (600610)中毅达: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7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至 9 月 24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zhongyidash@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发布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申苗女士 独立董事:季喜花女士 总经理:全宏冬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蔡文洁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通过互 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至 9 月 24 日(星期二)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zhongyidash@163.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18918578526 3、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08-30] (600610)中毅达: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0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1,011,41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00,388,31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623,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8.0984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8.040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5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99,705,750 99.7727 485,762 0.1617 196,802 0.0656 B 股 526,800 84.5450 96,300 15.4550 0 0.0000 普通股合 300,232,550 99.7412 582,062 0.1933 196,802 0.0655 计: 2、 议案名称:《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99,756,650 99.7897 450,362 0.1499 181,302 0.0604 B 股 526,800 84.5450 96,300 15.4550 0 0.0000 普通股合 300,283,450 99.7581 546,662 0.1816 181,302 0.0603 计: 3、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9,111,300 96.8382 1,017,862 2.5202 259,152 0.6417 B 股 526,800 84.5450 96,300 15.4550 0 0.0000 普通股合 39,638,100 96.6514 1,114,162 2.7167 259,152 0.6319 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 40,23 98.1008 582,0 1.4192 196,8 0.4800 章程》的议案 2,550 62 02 《贵州中毅达 40,28 98.2249 546,6 1.3329 181,3 0.4422 股份有限公司 3,450 62 02 2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 划》 关于与关联方 39,63 96.6514 1,114 2.7167 259,1 0.6319 3 签订抵质押补 8,100 ,162 52 充协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奇元、张诗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024-08-24]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3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董事长申苗女士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4-08-24]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4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4-08-24] (600610)中毅达: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5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 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6 月产量 2024 年 1-6 月销量 2024 年 1-6 月营业 (吨) (吨) 收入(万元) 季戊四醇 25,126.57 26,076.52 26,687.60 三羟甲基丙烷 6,505.38 6,561.08 6,321.10 酒精 35,643.52 25,574.91 13,461.33 DDGS 饲料 30,324.95 28,502.73 5,864.88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6 月平均 2023 年 1-6 月平均 变动比例(%) 售价(元/吨) 售价(元/吨) 季戊四醇 10,234.34 10,019.26 2.15 三羟甲基丙烷 9,634.24 9,439.05 2.07 酒精 5,263.49 5,767.83 -8.74 DDGS 饲料 2,057.66 2,734.93 -24.76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原材料 2024 年 1-6 月平均 2023 年 1-6 月平均 变动比例(%) 采购价(元/吨) 采购价(元/吨) 液碱 880.11 1,004.71 -12.40 甲醇 2,195.54 2,250.99 -2.46 正丁醛 7,455.32 6,917.22 7.78 玉米 2,169.84 2,471.24 -12.20 原煤 418.27 587.78 -28.84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2024-08-14]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51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天津信璟目前尚未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其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07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68,403,908 股(含本数),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或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天津信璟为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适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同意公司与天津信璟签署《天津 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制定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8-14] (600610)中毅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50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苗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天津信璟目前尚未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其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07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68,403,908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或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天津信璟为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适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同意公司与天津信璟签署《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024-08-14] (600610)中毅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 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 √ (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的 √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 8 月 1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10 中毅达 2024/8/20 - B股 900906 中毅达 B 2024/8/23 2024/8/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 见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邮政编码:02407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赵文龙。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 440 号金融街海伦中心 A 座 9 层 905; 联系人:赵文龙;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抵质押补 充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8-14] (600610)中毅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5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毅达”)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涉及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津信璟”)发行不超过 68,403,908 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若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规 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中,天津信璟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天津信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2024 年 8 月 13 日,天津信璟 与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天津信璟如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则在持有期间,对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均与兴融 4 号保持一致行动。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071,274,605 股,公司控 股股东兴融 4号直接持有26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4.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8,403,908股计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兴融4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8.8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的管理人,仍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21,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318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 执行事务合伙 谢从军 人委派代表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经营范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天津信璟,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风投资”)为天津信璟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信风投资为信达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天津信璟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为 21,0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达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信风投资为天津信璟的普通合伙 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权单方对天津信璟的经营、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兴融 4 号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 4 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兴融 4 号的全部份额持有人为中国信达。天津信璟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 2024 年 8 月 13 日,天津信璟与兴融 4 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天 津信璟如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则在持有期间,对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以及涉及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全部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与行动,均与兴融 4号保持一致行动。 天津信璟目前尚未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其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 (三)主营业务情况 除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天津信璟不存在其他主营业务。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天津信璟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成立,不存在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与天津信璟签署了《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认购金额、认购数量、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须履行以下程序后方可实施: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2、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兴融 4 号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 4 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 [2024-08-14] (600610)中毅达: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的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59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资产净值合计不超过 2.165 亿元的机器、电子设 备以及部分建构筑物和赤峰瑞阳 49%的股权为公司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存量借款本金 787,659,751.18 元及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的利息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与瓮福集团签订了《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双方约定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本息余 额 787,659,751.18 元为基数,将还款期限由原来的 2025 年 1 月 31 日延长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并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期间的借款年 利率作为重新约定。 近日,公司接到瓮福集团通知,鉴于瓮福集团与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 (三)》,该补充协议扩大了主债权范围、延长了还款期限。建议我公司在不 追加抵质押物的前提下,与其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三)》 的内容相应延长抵质押时间并重新约定抵质押担保主债权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瓮福集团及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交易。 该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能否最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公司与瓮福集团、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磷瑞阳”)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签订的《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以及 2019 年 11 月 5 日签订的《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 4.75%的年利率向瓮福集团借款 65,901.888 万元,用于向开磷瑞阳支付公司现金收购赤峰瑞阳 100% 股权的首期转让款及部分剩余转让款,借款本息清偿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8 月 10 日,瓮福集团对上述借款的归还出具承诺:如中毅达未能在瓮福 集团实际代付款项的清偿日偿还本金和利息,瓮福集团同意将清偿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瓮福集团《关于中毅达还款展期事宜的函》, 同意本笔借款及利息无附加条件展期 1 个月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与瓮福集团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双方约定将 公司持有的赤峰瑞阳 49%股权质押给瓮福集团作为上述借款及利息的担保措施。同日公司协同瓮福集团向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股权出质登记申请》,并于当日取得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蒙)股权质设字〔2024〕第 00061934 号】。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瓮福集团签订了《抵押合 同》,双方约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账面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8,301,162.87 元的机器、电子设备以及部分建构筑物抵押给瓮福集团作为上述借款及利息的担保措施。同日,公司协同瓮福集团在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了本次抵押相关信息。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与瓮福集团签署《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之补 充协议》事项,双方约定将本笔借款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本金及利息总计 787,659,751.18 元作为新的借款金额,还款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年利率 4.75%,并按季度支付利息。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借款展期与利率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瓮福集团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三)》,双方约定将上述关联借款展期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同时将年利率调整为: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利 率为 1.2443%;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年利率为 2.4885%,按季 度付息。生效条件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生效。2024 年 7 月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近期,公司接到瓮福集团通知,鉴于瓮福集团与公司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三)》,扩大了主债权范围、延长了还款期限。建议公司在不追加抵质押物的前提下,与其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根据上述《补充协议(三)》的内容相应延长抵质押时间并重新约定抵质押担保主债权范围。 (二)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之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瓮福集团及其他关联 人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均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 人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瓮福集团 5%以上股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瓮福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瓮福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9966X 法定代表人:何光亮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18 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 57 号(瓮福国际大厦) 注册资本:460,909.10 万元 营业范围: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肥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对外承包工程;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水泥生产;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2023 年,瓮福集团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3,754,546.38 负债总额 2,056,980.54 所有者权益 1,697,565.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01,636.19 营业收入 3,442,311.78 净利润 220,929.04 公司与瓮福集团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瓮福集团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本次与瓮福集团签署抵质押补充协议符合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经公司与瓮福集团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瓮福集团签署抵质押补充协议,将抵质押担保主债权的担保范围变更为与《补充协议(三)》生效后的实际主债权范围一致,同时将抵质押担保期限变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即 2027 年1 月 31 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瓮福集团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后,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无新增关联交易的安排。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2024-08-14] (600610)中毅达:关于认购对象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57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系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璟”),天津信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天津信璟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4 年 8 月 14 日)前六个 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配合公司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 4 号”)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 为兴融 4 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兴融 4 号、信达证券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资管计划/本公司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4 年 8 月 14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资管计划/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资管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配合公司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资管计划/本公司具有约束力,若本资管计划/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资管计划/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 [2024-07-18] (600610)中毅达: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49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申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 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变 更登记申请。同日,公司取得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00164Q 注册资本 壹拾亿柒仟壹佰贰拾柒万肆仟陆佰零伍人民币元整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 申苗 成立日期 1992 年 06 月 22 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 经营范围 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企业管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 销售 住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瓮福工业园 办公楼 201 室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2024-07-17] (600610)中毅达: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4,987,16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64,986,86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735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4.735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关联借款展期与利率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64,462,000 99.8019 524,862 0.1981 0 0.0000 B 股 0 0.0000 300 10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64,462,000 99.8018 525,162 0.198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64,462,000 99.8019 524,862 0.1981 0 0.0000 B 股 0 0.0000 300 10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64,462,000 99.8018 525,162 0.198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关联借款 4,462 89.4697 525,1 10.5303 0 0.0000 展期与利率调 ,000 62 整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向控 4,462 89.4697 525,1 10.5303 0 0.0000 股股东借款事 ,000 62 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奇元、张诗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